重生医妃权臣大人偏宠我 第2节
  父亲谢常胜七年前投军,原本还有书信往来,但是三年前突然音讯全无;大哥谢伯言去年舍下大嫂张氏和四岁的侄子投军寻父,二哥谢仲谋前些日子留下书信也偷偷离开去投军,家里便只剩下母亲、大嫂、自己和侄子。
  四个妇孺靠着谢伯言托人捎回来的微薄军饷度日,日子过得艰难。
  然而欧阳氏坚强乐观,深明大义,张氏柔和温顺,孝顺婆婆友爱小姑,除了担心军营中的三个男人,家里也没什么大的难事。
  还有,谢常胜是入赘的,所以现在谢欢颜他们兄妹几人都姓欧阳,谢姓是日后谢常胜成为将军后,他们才改回去的。
  现在谢欢颜还没进京,没有得到大长公主赐名欢颜,所以她还是欧阳娇娇。
  如果按照前世的进展,接下来她就会救了沈牧之,然后留他两年;沈牧之走后,她被村里人陷害,名声尽毁。
  带着荣耀归家的父兄为了她日后嫁人,只能一把火烧掉这里,村里人只知道欧阳家多了四个冤魂,却不知道一家人已经在京城团圆。
  沈牧之这个蠢货,只查出父兄放火,就没有查到她金蝉脱壳,所以后来为了报恩就处处针对父兄。
  怎么不蠢死他!
  幸亏父兄最后都没事,否则这辈子她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弄死沈牧之。
  但是想起沈牧之那心狠手辣的做派,谢欢颜还是决定离他远远的。
  没有接近,就没有伤害;前世种种就算了,这辈子大路朝天,各走一边。
  这一世,她要好好地陪伴父母,再也不要嫁人,不婚不育,多攒点钱,做个有钱的讨人喜欢的姑奶奶,在府里帮大嫂带带侄子侄女们,足矣。
  “娘,”眉眼温柔的张氏忧心忡忡地和婆婆商量道,“娇娇刚刚退烧,食欲不好,要不要赶集去替她买些好吃的?我这里还有些钱…”张氏出身乡绅之家,家境优渥,偏偏看上谢伯言这个穷小子,哪怕和家里决裂也要坚决嫁给他。
  谢欢颜发烧治病,家里没钱,张氏厚着脸皮回娘家借钱,钱借到了,她却因此受到了家里人的嘲讽…想到这里,谢欢颜紧紧握住拳头。
  她要努力赚钱,让家里人不再受人奚落,堂堂正正过上好日子,等着爹和哥哥们回来,在村里人的艳羡之中离开。
  三年,只要坚持三年,一切都会好起来的。
  欧阳氏叹了口气道:“阿筠,委屈你了。”
  “娘,都是一家人,您别这么说。还剩下二两银子,我打算去集市上买两头小猪回来养着,年底养肥了也是进项。”
  屋里的谢欢颜听到买猪,猛然想起来前世这番对话后发生的事情,惊起一身冷汗。
  前世今日,她嚷嚷着一起去,然后用本来买两头小猪的钱,买回来沈牧之这个祸害!
  现在想想,当时大嫂的怜悯和支持也是她买下沈牧之的重要原因。
  就算她不去,大嫂多半也会心软,那万万不行!
  “我也去,大嫂,我也要去!”谢欢颜嚷嚷着道,起身趿上鞋就往外跑,却头晕目眩地靠在门上。
  欧阳氏担心她大病初愈不许她去,却耐不住她软磨硬泡,加上张氏也保证会好好照顾小姑,欧阳氏终于答应。
  “娘,我也要去。”五岁的劲宝拉着张氏的袖子。
  张氏却怕他去乱要东西花钱,安抚道:“你要是不在家保护祖母,山上的大野狼下来,把祖母咬伤了怎么办?”
  劲宝立刻拍着胸膛道:“那我在家里保护祖母!”
  谢欢颜笑眯眯地道:“劲宝,等着小姑姑给你买糖吃。”
  有钱不给家里人花,去救什么不相干的人?沈牧之那么厉害的人物,哪里用她多管闲事?
  乡下集市热闹喧嚣,市井繁荣,人间烟火最是抚慰人心,站在集市入口,谢欢颜百感交集。
  “娇娇想吃什么?”张氏温柔笑道,“大嫂给你买。”
  “嘴里没味,想吃桃子。”
  乡下这些东西都很便宜,为了省钱,谢欢颜故意这般说。
  张氏却还是给她买了最大最红的桃子放到篮子里,又给她买了两小块鹿脯。
  谢欢颜没舍得吃,准备带回去给劲宝,便只推说不喜欢也放到篮子里。
  张氏叹道:“娇娇病了一场,懂事了许多。但是你都十四了,在家里留不了几年,我和娘都想好好疼你。”
  谢欢颜笑:“我才不嫁人呢!等爹和大哥二哥荣耀归来,想吃什么山珍海味没有?走走走,咱们去买小猪去。”
  买男人不如买头猪。
  “前面那是怎么了?”张氏指着围做一团的人群好奇地道。
  谢欢颜心里一紧,忙拉着张氏往旁边走:“可能是有人打架,咱们不敢靠前,赶紧去买猪,晚点怕好的被人挑没了。”
  张氏点头答应。
  两人买完猪,张氏用筐子背着,谢欢颜接过篮子往回走。
  谢欢颜不知道为什么,总觉得心里莫名地不舒服,眼前忍不住浮现出前世沈牧之被救时候的凄惨模样。
  他倒在地上烂泥一般,被人打骂,只因为他饿极了,偷了两个馒头…馒头铺子的兄弟蛮横,对上挺身而出的自己,非说他偷了二两银子,要他卖身偿债,所以后来自己才用二两银子买了他。
  沈牧之,其实也不算忘恩负义;相反,他还一直记着自己的恩情,只是用错了地方。
  大水冲了龙王庙…呸呸呸,谁和他一家人?
  要不,还是去救救他,只是坚决不能带他回家了?
  谢欢颜究竟过不了自己内心这关,终于还是拉着张氏去看热闹。
  第3章 两头猪换人
  沈牧之倒在泥泞之中,紧闭着眼睛,身上沾满了泥水,完全看不出多年之后睥睨万物的傲然。
  谢欢颜站在人群中,咬着嘴唇半天都没说话。
  张氏心软,开口帮沈牧之求情。
  谢欢颜看见沈牧之长睫动了动,忽而警醒,把张氏拉到身后。
  她怎么忘了,沈牧之前世对她念念不忘,莫非是因为她的救命之恩?
  现在她是忍住了,但是大嫂却站了出来。
  要是这个偏执狂以为大嫂救了她,盯上大嫂怎么办?
  那还是她来以身伺魔吧。
  呸呸呸,应付这个魔头!
  张氏在她身后道:“娇娇,出门在外,谁都有难的时候…爹和你大哥二哥也在外面…”
  她推己及人,希望如果自己家几个男人在外面,被馒头铺子兄弟这样的地头蛇针对的时候,也有人挺身而出,拔刀相助。
  谢欢颜心里蓦地心酸,眼神悲伤。
  爹,大哥二哥,不听话的娇娇又回来了。
  这一世,娇娇一定好好保护你们。
  沈牧之睁开眼睛,对上的正是谢欢颜一双悲悯的水眸,隐隐含泪,感同身受。
  “两头猪崽给你!”谢欢颜声音中难掩哽咽,却又干脆利落。
  馒头兄弟还要耍横,旁边有人拉拉他们道:“这可是欧阳家的姑嫂。”
  欧阳氏识字,写得一手好书法,这在镇上是女子当中的头一份;而且她深明大义,把丈夫和两个儿子都送上了战场,平时又与人为善,所以深受敬重。
  听到谢欢颜是欧阳氏的女儿,馒头兄弟总算不情不愿地收了猪崽,指着地上烂泥一般的沈牧之道:“下次再敢来,打断你的腿!”
  张氏掏出铜板来买馒头,谢欢颜立刻知道她是要给沈牧之的,便抢先道:“嫂子,买点馒头送给他吧,太可怜了。”
  “给你。”谢欢颜把馒头递给沈飞扬,脆生生地道,眼里没敢露出丝毫看不起。
  这种人,真惹不起。
  最好希望他能把她当个屁给放了,再也不见。
  沈牧之伸出沾满泥的手接过油纸包,直接把馒头咬了一口。
  “这人该不是哑巴吧。”
  “就是,挨打不出声,现在也不道谢。”
  旁边的人议论纷纷。
  谢欢颜听着这些话都替他们紧张,“散了散了,有什么好看的。嫂子,咱们也赶紧回家,我怕娘着急。”
  张氏点点头,和她一起回家。
  回去之后,谢欢颜抢先和欧阳氏解释这件事情,说自己缠着非要张氏帮忙,才导致没有买回猪来。
  欧阳氏正在用旧衣裳给劲宝改小衣裳,闻言笑道:“娇娇做得对,你们俩都是好孩子。”
  张氏温婉笑道:“娘,我去做饭。”
  “我给大嫂烧火。”谢欢颜笑眯眯地道,把篮子里的鹿脯塞给劲宝,“和祖母一起吃。”
  张氏道:“你身子刚好,又走了这么远,快回去歇着。”
  “我早就好了。”谢欢颜走到旁边的小菜园,“今天吃韭菜盒子吧,我去割韭菜!”
  过了一会儿,谢欢颜看着灶间跳动的火焰,不由失神。
  没有把沈牧之带回家,这是重生之后的第一步改变,蝴蝶的翅膀已经扇动,未知的未来已经开启。
  接下来她要面对的问题就一个字——穷。
  “劲宝摸回来的小河虾,我给你炸着吃吧,娇娇。娇娇?”张氏见她不回应,温温柔柔的声音就提高了一分。
  谢欢颜回神,甜甜笑道:“好,就是有点费油。”
  张氏笑道:“费不了多少油,就说劲宝想吃。”
  谢欢颜偷笑:“劲宝给我背锅了。”
  “按理说不该给你吃这么油的,但是知道你生病不想吃,少吃一点,好好吃饭,要不娘回头要骂我的。”张氏道。
  她细长的眼睛里闪动着温柔,嘴角笑意清浅而温暖。
  这样的长嫂,怎么能因为嫁入贫寒的自家而惨遭娘家羞辱?
  谢欢颜清清楚楚地记得,前世救了沈牧之后大概十几日后,张氏娘家的姨娘为了夺她母亲的权,非说张氏回娘家时候偷了十两银子,但是那银子,明明是张氏母亲借给她的。
  张家的人上门闹,闹得鸡飞狗跳,颜面尽失,还是沈牧之帮忙打退了张家的人。